守法小衛士手抄報資料:
一天,我去超市買了一盒巧克力,外殼印的生產日期是前天。
回到家吃了一粒以后,發現味道不對勁,就看了看小包上的生產日期,是兩年前的,我勃然大怒,立刻要求父母帶我去投訴。
到了投訴室,我對工作人員說:“阿姨,我要投訴!”可是她們對我毫不理會,還沖我翻白眼。我又放大了嗓音說:“難道你們買過期的貨物是我的錯嗎?”她們開始說起話來。我又說:“如果你們不給我一個答復的話我就找經理了,我要把你們的態度告訴經理,讓經理處罰你。”她卻說:“告就告唄,經理又不能把我咋地,哼!”
我找到了經理,我把事情的經過告訴了經理,經理告訴我一定會處罰那個阿姨,并當場把那批貨銷毀,換了一批新貨。經理的態度讓我很滿意,不僅給我了補償,還給我了一個滿意的答復。
這次是我第一次去投訴,還有一些緊張,但是我第一次維護了自己的個人權益,我也很高興。